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84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桂职鉴发〔2022〕4号)精神,结合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以下简称定级考核)工作安排,现就2025年定级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级考核范围
(一)定级考核人员为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勤人员。
(二)定级考核职业(工种)为桂人社函〔2022〕84号文公布的试点职业范围内,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为准。
二、定级考核安排
2025年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由试点机构组织开展,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区鉴定中心”)进行技术指导,相关试点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试点机构具体信息见附件1)。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向广西工业技师学院报名,报名截止2025年4月30日。
(二)考核时间:由各试点机构确定,自2025年5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进行考核。
三、定级考核标准及方式
(一)定级考核标准依据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实施,定级考核试题从自治区职业技能考核题库(卷库)随机组卷。
(二)理论知识科目考试统一采用机考方式进行,操作技能科目、综合评审科目考核原则上在理论知识科目考试当天进行,当天无法完成的,按准考证顺延安排,具体安排以试点机构通知为准。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报考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的通知(桂职鉴发〔2023〕6号)》文件执行,对现行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中有关内容与新规程不一致的,以新规程为准。
四、报考程序
(一)报考材料
1.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在编工勤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自愿参加定级考核(详见附件2),应如实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3),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向我院申报。
2.报考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的,应按所申报职业(工种)综合评审要求提交技术论文(详见附件4)或业绩评估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5),以上材料要求提交一式三份。
3. 从事本职工作年限证明3份;(证明中的职业必须与申报鉴定工种名称一致)
4.原劳动或人事部门核发的技术等级证、职业资格证、岗位技能等级证复印件各3份,有关审核单位在审验以上原件无误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
5.身份证与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6.电子照片(报名成功后由我院通知提交方式)。
(二)报名审核
我院在报考人员递交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并向报考人员反馈审核结果,对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在其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定级考核收费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14号)执行,由具体组织实施的试点机构负责收取。
缴费方式如下:
开户名:广西工业技师学院
账号:20016201040013837
开户行:农业银行南宁南湖支行
行号:103611001211
(四)票据及准考证领取
1.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并领取票据。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或打印准考证,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试点机构应在全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考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考核结果公示期内,到试点机构按有关要求申请成绩复核,复核事项仅为是否存在漏评、错评(除主观尺度评判)以及分数统计错误等程序性事项。各试点机构收到报考人员成绩复核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做好成绩复核工作,并将成绩复核结果通知报考人员。
(三)对部分科目考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报名参加一次相关科目补考。如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补考或补考未通过的,则需重新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四)各试点机构在成绩公示期满后,对定级考核成绩审核无异议后,由区鉴定中心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五)试点机构根据考核结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结果登记及备案,报考人员、试点机构和市培鉴中心各留存一份。经备案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报考人员务必要妥善保管,遗失不再补发。
(六)定级考核过程相关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本人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回;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给予结果登记及备案;已经进行结果登记及备案的,取消备案,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场纪律及各项考试安全要求,如有违反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该科目成绩、取消全部科目成绩、禁止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及通报等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报名地址及时间
广西工业技师学院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槎路8号。
(1)咨询电话:0771-2515129
(2)QQ群号:996386493(所有重要通知都于此群发布,请加入此群以便于了解最新消息与咨询报考事宜。)
附件:广西工业技师学院2025年定级考核职业(工种)
附件:广西工业技师学院2025年定级考核职业(工种).pdf
广西工业技师学院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