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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科

广西工业技师学院处理培训和评价投诉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23-06-30     作者:

为提高培训和评价工作满意度,设立监督投诉电话0771-2515129,接受学员和社会投诉举报。

一、接收投诉

1.收到学员或家长等投诉人的投诉时,需详细记录投诉内容、联系方式、个人信息等相关信息。

2.对投诉进行分类,如:培训质量、评价不公、证书颁发等,以便更准确地处理。

3.将投诉内容及时报告给相关负责人和部门领导,由职培科牵头转发到相关部门,确保投诉得到重视并迅速进入处理流程。

二、投诉调查

1.根据投诉内容成立调查小组,对投诉问题进行详细调查。

2.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培训记录、评价数据、证书颁发情况等。

3.与投诉人进行沟通联系,了解详细情况,以便更准确地判断问题。

4.将调查结果进行记录,形成调查报告和结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三、投诉处理

1.根据调查报告的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如培训质量存在问题,需对培训计划和师资力量进行调整和改进。

3.如评价环节存在问题,需对评价标准和评价程序进行重新审视和改进。

4.如证书颁发存在问题,需对证书颁发程序和审核机制进行改进。

5.对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确保投诉人满意处理结果。

四、改进措施

1.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问题根源,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2.加强培训和评价质量的监控,定期对培训和评价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3.及时向学员和单位等利益相关方公布改进措施和结果,增强信任度和满意度。

五、监督与评估

1.对投诉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以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对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改进措施得以落实。

3.接受第三方机构或行业协会的监督与评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