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我院公有住房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9
作者:后勤科
各中层部门:
《广西工业技师学院公有住房暂行管理办法》已经院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实施。请通知本部门职工(含已安排住宿的职工)于2018年11月30日前到后勤科领取《学院公有住房租赁申请表》完成公有住房租赁申请审批。否则,学院将不再安排住宿。后勤科将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住房调整, 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附件:《广西工业技师学院公有住房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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